項目 概況 |
項目名稱 |
山西中條山集團蓖子溝礦業有限公司 葡萄凹石英巖礦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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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址 |
垣曲沙金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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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所屬行業 |
非煤露天礦山 |
評價類型 |
安全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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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簡介 |
項目基本情況: 山西中條山集團蓖子溝礦業有限公司葡萄凹石英巖礦,是山西中條山集團蓖子溝礦業有限公司下屬企業。原名垣曲縣中條山中達實業公司石料礦(2012年1月變更)。礦區位于垣曲縣西南直距5km處,中條山集團篦子溝銅礦區沙金河。行政區劃屬垣曲縣皋落鄉管轄。該礦成立于2006年9月13日。2017年12月19日由垣曲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換發了《營業執照》,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負責人:王恩紅;經營范圍:開采石英石、石料加工。2020年7月13日由運城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換發了《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種:冶金用石英巖;開采方式:露天開采。生產規模:5萬噸/年。該礦主要負責人王恩紅,安全負責人閆紅霞,技術負責人周超,礦山現有從業人員共8人。 該礦2010年4月委托山西中條山工程設計研究有限公司編制了《垣曲中達公司石料礦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2012年12月由原運城市安運安全技術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了《山西中條山集團蓖子溝礦業有限公司葡萄凹石英巖礦安全驗收評價報告》,2013年4月23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16年4月22日。2016年10月由原運城市安運安全技術評價有限公司編制了《山西中條山集團蓖子溝礦業有限公司葡萄凹石英巖礦安全現狀評價報告》,2017年1月22日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20年1月21日。因原采礦許可證有效期2019年12月23日到期,沒有及時辦理采礦許可證,2020年7月13日取得《采礦許可證》后,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手續。 現狀情況如下: 礦山總平面布置由露天采礦場、工業廣場、運輸系統等部分組成。 開采方式為露天開采,目前在礦區北部山坳開采,形成733m臺階,寬10m,長40m,臺階坡面角70o。723m臺階寬22m,長50m,采礦作業面布置在723m臺階。 采用一臺ZGY410A型潛孔鉆機濕式鑿巖。人工裝2號巖石乳化炸藥,采用非電爆破網絡,二次破碎采用破碎錘。爆破作業由垣曲縣盛安爆破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爆破器材由垣曲縣盛安爆破有限公司提供,并運輸。爆破時由運城市公安局中條山分局篦子溝派出所和篦子溝礦業有限公司安環科統一安排人員疏散并進行警戒。 目前溜槽上口標高為723m,下口標高663m,溜槽上口設有0.6m車擋,溜槽下部設有1.5m高土石擋墻,通往723m臺階的挖掘機上山道路路面為砂石路面,寬4.5m,最小轉彎半徑為15m,最大縱坡15%。礦山運輸道路為砂石路面,路面寬5m,最小轉彎半徑為20m,最大坡度8%。 礦石通過溜槽放礦至663m接礦平臺,采用裝載機鏟裝,汽車運輸。 生產生活用水取自蓖子溝礦業有限公司生產用水管網。 礦區水文地質條件屬于簡單類型。為山坡露天開采,未封口,且境界內匯水面積不大,故采用自流排水方式。開采平臺沿推進方向設1%的上坡,采場內雨水可自流排出,采場不會受到洪水威脅。 該礦的電源引自蓖子溝礦區變電站,采用10kV單回路架空敷設至礦變壓器。采場用電取自破碎站。該采場主要是空壓機、潛孔鉆用電,用電負荷均為三級負荷。在變配電室外布置一臺S9-10/0.4kV-450kVA型桿式變壓器,作為礦區低壓用電設備的電源,跌落開關保護,變壓器的容量為450kVA。配電采用三相四線制,電壓等級為380/220V。 從業人員均用移動電話與外界保持聯系。 礦山為每名員工配備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和防塵口罩,穿孔人員配備安全帶。對采礦、鏟裝、汽車運輸等各個環節中產生的粉塵,采取在作業面和運輸道路上灑水、干式捕塵鑿巖、裝礦灑水、作業人員戴上防塵口罩等措施。 該礦采用ZGYX410A潛孔鉆機,鉆機配套有空壓機,空壓機為螺旋桿空壓機110SCY-14.5,風機工作風壓為0.7-1.5MPa,耗風量7-8m3/min。 該礦區在辦公室、庫房、采掘設備及運輸車輛等處配備了5具8kg磷酸銨鹽干粉滅火器。 該礦山第四系覆蓋層極薄,爆破后混入礦石中,無法分離,因此不設排土場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山西中條山集團蓖子溝礦業有限公司葡萄凹石英巖礦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9號)的要求,山西智博安環科技有限公司受山西中條山集團蓖子溝礦業有限公司葡萄凹石英巖礦的委托,對其生產系統、輔助系統的安全設施及安全生產管理進行安全現狀評價。 我單位接受委托后組織有關評價人員、技術專家,于2021年1月4日到現場考察,在審閱有關資料和詢問的基礎上,對該礦進行了實地勘察。針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項目組提出了相應的整改措施,編寫了《整改建議書》,交于該礦主要負責人,并且作了詳細解釋。 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1)自然危險因素有:洪水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雷電災害。 2)生產過程中依據GB6441-1986辨識,危險有害因素有:坍塌、放炮、火災、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車輛傷害、觸電及其他傷害等。 生產過程依據GB/T13861-2009辨識,危險有害因素有: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等。 3)職業危害因素有:粉塵、噪聲、振動、高低溫等。 4)該礦不存在重大危險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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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機構及項目組情況 |
評價機構 |
山西智博安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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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質證書 |
APJ-(晉)-006 |
資質有效期 |
2025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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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組長 |
胡澤勝 |
水 工 |
080000000020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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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組成員 |
張秀麗 |
安 全 |
170000000030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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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軍 |
土 木 |
1100000000301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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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雷 |
電 氣 |
1100000000303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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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肖彪 |
采 礦 |
S011013000110193000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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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永鋒 |
地 質 |
110000000030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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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魏秀泉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劉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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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蔡肖彪、胡澤勝 |
報告審核人 |
張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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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現場 |
現場勘驗人員 |
蔡肖彪、閆永鋒、張 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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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驗時間 |
2021年1月4日 |
現場勘驗圖像影像 |
查看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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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論 |
山西智博安環科技有限公司認為,山西中條山集團蓖子溝礦業有限公司葡萄凹石英巖礦生產及輔助系統的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現狀符合《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20號)、《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第39號令)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符合《安全專篇》的要求,現狀條件下具備安全生產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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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簽發 |
報告簽發人 |
趙軍英 |
簽發時間 |
2021年2月5日 |